实验室是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教学实验的正常进行,保障学校财产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学院分管院长、实验中心主任逐级负责制。
2.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系、部、实验室等负责人参加。分管实验室的院长主管实验室安全,有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并承担日常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
3.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要层层签订到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及每一位使用实验室的教师;建立实验室准入制度,按照教学科研等计划安排登记使用。
4.院系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并记录存档;落实问题隐患的整改,整改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校管理部门,并归档;如有重大隐患,实验室应立即停止实验活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或整改完成后方能恢复实验。
5.实验室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每天上班前要检查所有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离开实验室前一定要认真检查并关好所有门窗,锁好防盗门。实验室房间有值日台账,每天最后离开的人检查水电气门窗等,并签字。
6.每个房间门口挂有安全信息牌,信息包括安全责任人、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等,并及时更新;实验室张贴针对安全风险点的警示标识。
7.所有房间均须有应急备用钥匙,集中存放、专人管理,应急时方便取用。
8.实验室物品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实验完毕物品归位;无废弃物品(如纸板箱、废电脑、破仪器、破家具等);不放无关物品,如电动车、自行车等;不存放或烧煮食物、饮食;无吸烟现象。
9.不存在门开着而无人的现象;不得在实验室内睡觉过夜。
10.实验室电容量、插头插座与用电设备功率需匹配,不得私自改装;电源插座须固定;实验室和电气设备应配备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且应满足负荷和分断要求。
11.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直接置于地面。
12.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使用专用插座(不可使用接线板),用电负荷满足要求;长期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13.配电柜/箱上无物品遮挡并便于操作;配电箱、开关、插座等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品堆放。
14.实验指导教师应督促学生爱护设备仪器,正确使用设备仪器,不乱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每次实验完毕,应督促学生将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恢复原状方可离开;离开实验室前一定要认真检查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关好总电源。
15.在五一、十一长假前,学院会同相关部门及实验中心主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寒、暑假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封好实验室。